假释的全称是假释考验期,是指犯罪分子服刑一段时间以后,由于表现良好而获得的机会,但是在保释期间还是会受到当地公安机关的监视,不能离开监视的区域。那么假释期间可以不可以办
退休?假释考验期内又犯新罪怎么办?
一、咨询珠海法律顾问律师假释期间可以不可以办退休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假释是指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妇女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刑罚,可暂由罪犯原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执行,并由罪犯原属的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协助监督的一种特殊刑罚执行方法。
首先,劳社厅函[2003]315号并未禁止给此类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即并未剥夺此类人员办理退休手续的权利。其次,劳社厅函[2001]44号规定:"退休人员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监外执行的,可以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既然可以"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那么允许办理退休才是符合这一规定目的的。再次,允许办理退休,对于保障此类人员的基本生活,有现实的必要性。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依据《社会保险法》,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社会保险关系应当严格区分,前者不影响后者,亦即,即便是服刑人员也可以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基本养老金,并应当依照调待规定进行调整。
二、咨询珠海法律顾问律师假释考验期内又犯新罪怎么办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根据其不同表现作出不同的处理:
1、如果假释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无论所犯的新罪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是重罪还是轻罪,都要撤销假释,对新罪作出判决,将新罪所判处的刑罚与前罪没有执行完的刑罚,按照刑法第71条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
2、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如果发现假释犯在原判决前还有没判决的罪,而且没被判决的罪没有超过追诉时效,也应当撤销假释,对没有判决的罪作出判决,将未判之罪所判处的刑罚与前罪处的刑罚,按照刑法第70条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决定应当执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罚,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3、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假释犯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没有执行完毕的刑罚。
4、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假释犯遵守关于假释的各项规定,没有以上所说的三种情况,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应当公开予以宣告。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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